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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定公示
申请单位 : 郑州商学院 处理状态: 核定通过 手机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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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9/03/04 审核时间: 2019/03/05
教育类型: 普通高等教育 核定编号: 2019418441061
人数: 608

郑州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促进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名称:郑州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国标代码:14040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

第八条  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我校成立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我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已取得参加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不含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考生可报考

第十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名志愿与考试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

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3199时至22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第十  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9331

2、考试地点:郑州学院

3、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考试科目为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200分,总分400分。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考察学生的职业认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考试形式均为笔试。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需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能力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七章  录取公示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一条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成立单独招生督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二条  我校2019年普通类专科学费作出调整,由2018年8500/生拟调整为9500/生,艺术类专科学费为9900/生,学费标准以相关部门核准正式公布为准。住宿费为1300/学年,公寓标准统一为六人间。

第二十三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编:451200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监督举报电话:0371-64561286

电子邮箱: cgxyzsb@163.com   

网址:http://www.chenggong.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郑州学院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人群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会计 630302 单招 3 95 9500
财务管理 630301 单招 3 73 9500
酒店管理 640105 单招 3 30 9500
物流管理 630903 单招 3 30 9500
金融管理 630201 单招 3 50 9500
商务英语 670202 单招 3 30 9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单招 3 30 9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610202 单招 3 30 9500
移动应用开发 610212 单招 3 30 9500
工程造价 540502 单招 3 40 9500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单招 3 40 9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单招 3 20 9500
市场营销 630701 单招 3 30 9500
旅游管理 640101 单招 3 20 9500
艺术设计 650101 单招 3 20 9900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650102 单招 3 20 99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0104 单招 3 20 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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