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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定公示
申请单位 :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处理状态: 核定通过 手机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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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9/09/02 审核时间: 2019/09/06
教育类型: 普通高等教育 核定编号: 2019418441291
人数: 55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章程

第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60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工作。

第二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三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教育部代码:134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

第八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十条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全国检察机关唯一面向社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千余亩,校园内自然湖泊260余亩,碧波荡漾、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景色怡人。建有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服务楼、图书馆、体育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洗浴  中心等。学生公寓设有空调、因特网接口等设施。学院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爱岗敬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其中硕士82%,博士26%,教授、副教授35人。学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实习基地56个,为社会培养了  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应用型法律人才。

学院依据社会需求、学生就业和自身优势,确定重点学科发展,现有四系三部,即法律系、检察系、司法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和国际部、基础部、警体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十一 学院2019年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高职扩招单招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2019年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职扩招单招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2019年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高职扩招单招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整个高职扩招单招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 报名资格。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 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方式

第十 经研究,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总计划55个。专业为旅游管理(两年制)。

第十 2019年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九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院统一组织,认真做好高职扩招单招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全面考察个人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方式:面试。

3、试卷分值:100分。

第二十一条 考试组织: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第二十二条 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9月20日上午9:00-下午3:30

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9月21日

上午 08:30-10:00

文化知识考试

上午 10:30-11:30

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知识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知识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学院根据考生成绩和学院培养要求,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四)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单招录取遵循“分数”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先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依序查看每个考生,对每个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查看所报专业,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则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则查看该名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未能被录取至所报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最终确定该名考生是否录取后,再按照以上规则,查看下一名考生。

第二十五条 学院高职扩招单招执行国家、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对学生加分内容实施审核。凡有加分申请的考生,必须在9月21日前,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经单招录取工作小组研究后,实施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加分方式为在总分上直接增加相应分值。如考生总分为100,加分项为20分,则该生按照100+20=120分的投档成绩参加录取过程。

第二十六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必须在9月20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免试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由我院对申请免试入学和免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招办备案。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必须在9月20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免试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经审查后可免于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七条 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将录取结果报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十八 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将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公示后,由单招录取工作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二十九 考生应诚信报考,如考生有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三十 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  编:451191

录取工作小组电话:0371—69970111(兼传真)

考务工作小组电话:0371—69970093

监督电话:0371-69970083

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hnjc.org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三十一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十二 方案中录取相关内容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考务相关内容由单招考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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