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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定公示
申请单位 :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处理状态: 核定通过 手机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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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9/09/18 审核时间: 2019/12/18
教育类型: 普通高等教育 核定编号: 2020418441001
人数: 925
 

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为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要求,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高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简称:河南轻职院 英文名称:Henan Light Industry Vocational college 国标代码:14607   

第三条 学院地址:三个校区分别为:郑州市鑫苑路校区、郑州市园田路校区、郑州市嵩山路校区。

第四条  层次: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2001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轻工职业学院,并与2001年开始录取招生。20173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7]26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等5所高校的通知》,郑州轻工业学院轻工职业学院正式从郑州轻工业学院剥离,独立设置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学院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在轻工行业系统中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近年来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第七条 办学条件及师资队伍:学院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建有多媒体及语音教室40个,图书馆藏书50余万册。学院三个校区共开设45个普通高等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教职工741人,专任教师59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87人。

第八条 就业安置:学院为毕业生建立了优良的就业平台,与一百多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每年就业率均在90%以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

主任:尹卫东

副主任:常江、刘诚

成员:王勇、王巍卿、齐英兰、陈秋风、马西超、吴涛、金瑞云、杨华枝、薛本平、代昊、贾书才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勇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重大事项,负责单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 监督措施:河南轻工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报名、考试、录取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199612时至912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可以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二条 考试

全日制考生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综合知识考试:

考生考试课程:《文化综合知识》(总分200分)包含语文、英语两个科目(其中分值各占1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

弹性学制考生考试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921

考试地点: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省教育厅同意,我院单招考试考点设在嵩山路校区(郑州市嵩山路南段)。

(四)科目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类别

考试课程

上午9:00-11:30

全日制

《文化综合知识》

下午14:00-16:00

全日制

《职业适应性》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弹性学制

《职业适应性》

第十三条 领取准考证

20199209:00-17:00学校招生办公室,需携带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领取准考证。 

请携带与高考录取加分政策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四条 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但到校后不得转专业。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优先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即上线考生中,按报考专业以总分顺序进行录取;先按选报第一专业进行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依次按照所报专业进行录取。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根据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志愿,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不能录取。

第五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五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向学院提出书面免试申请,由学院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向高校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六条  免试录取程序  

学院对申请免试入学和免予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处、省招办备案。公示无异议者,由高校随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六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七条 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学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助)学金、校单项奖学金、校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七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咨询电话及网址

第十九条咨询电话:

0371-68588948  65319705  55259980

第二十条 学校网址:http://www.henlivtc.com

第九章 招生计划(具体按省教育厅核批为准)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人群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食品生物技术 570101 单招 弹性学制 3 100 3600 嵩山路校区
酿酒技术 590102 单招 全日制 3 19 3600
制浆造纸技术 580102 单招 弹性学制 3 200 3600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560201 单招 弹性学制 3 100 3600 嵩山路校区
移动应用开发 610212 单招 全日制 3 5 3600 嵩山路校区
计算机系统与维护 610204 单招 全日制 3 30 3600 鑫苑路校区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610216 单招 全日制 3 25 3300
会计 630302 单招 全日制 3 100 3300 园田路校区
物流管理 630903 单招 全日制 3 146 3300
电子商务 630801 单招 全日制 3 100 3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单招 全日制 3 30 3600 园田路校区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610101 单招 全日制 3 20 3600 园田路校区
皮具制作与工艺 580108 单招 全日制 3 20 3600 时尚皮具方向 园田路校区
模具设计与制造 560113 单招 全日制 3 30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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