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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定公示
申请单位 :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处理状态: 核定通过 手机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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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9/11/11 审核时间: 2019/11/13
教育类型: 普通高等教育 核定编号: 2019418441413
人数: 100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2019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774号)文件精神,为了保证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为:扩招二次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探索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扩招二次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原则,开展扩招二次单招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扩招二次单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是河南省首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致力于服务中俄两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空货运、高速铁路、轨道交通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相关产业培养国际视野宽广、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学院还将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逐步建设成为国际化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承担起培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生的重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互动合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成员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100人,只招C类考生,学制为全日制。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第七条 填报志愿: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1911139:0014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认真进行网上报名。

第八条 考试计分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总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于1118号前由学校网站(http://www.zzyaou.edu.cn)另行发布。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校划定统一录取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及录取程序。

1)免试对象和条件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11159:00-16:00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经学校审核公示,河南省教育厅等单位复审,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

电话:0371-66901218

第十条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转学、转专业按我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凡被我校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不参加高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因收费标准尚未批复,学校暂按1.8万元/.学年收取学费,待物价部门批准后,多退少补。住宿费收费标准400/.学年。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六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扩招第二次单独考试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zzyaou.edu.cn)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

国家代码:14685

河南省招生代码:5999

咨询电话:0371-66901218  66901289

监督电话:0371-60867175  60867996

    真:0371-66965284

    编:450052

学校网站:http://www.zzyaou.edu.cn

电子邮箱:zzyaouzsb@163.com

法人签章: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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